2025年3月19日 点击人次: 318
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《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〈关于做好202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〉》(市人社函〔2025〕57号)文件相关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补贴对象
我校2025届毕业生,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,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即可申请:
(一)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;
(二)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;
(三)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;
(四)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;
(五)残疾高校毕业生;
(六)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。
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、出国出境的毕业生,不列入补贴对象;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,不可重复享受。专科毕业时已申请领取过求职补贴,本科毕业时不能再次申请。2025届毕业生在去年第一批已申领过的毕业生,本次不能再次申请。
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,已申请并发放成功后,2025年如不能按期毕业或已升学、出国,一次性求职补贴须退回。
二、发放标准
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,一次性发放。
三、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
1. 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
(1)《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
明》原件(附件1),需要有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;
(2)低保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(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)。
2. 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
(1)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《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》原件(附件2);
(2)零就业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(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)。
3.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
(1)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《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》原件(附件3);
(2)监测对象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(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)。
4. 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
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《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》原件(附件4)。
5. 残疾毕业生申请材料
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。
6.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
在“秦云就业”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基本信息,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。已经还清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能申请。
四、申领发放程序
补贴依据“自愿申请、公开公正、分级管理、专款专用”的原则申领。
(一)线上申请
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申请。
1.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“秦云就业”微信小程序——个人就业业务——定位至学校所属区县——高校毕业生服务——一次性求职补贴;
2. 选择毕业院校、院系、补贴人员类别;
3. 填写相关信息;
4. 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;
5. 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。
线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12:00。
(二)各学院初审、汇总、报送材料
各学院指定一名负责老师,在“一次性求职补贴高校审核系统”上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于3月14日16:00前将审核后无异议的申报材料原件(纸质版)按照申请类别分成五类、并按照先类别后学号进行排序后报送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(莲湖校区教学北楼155或阎良校区科教楼104),相关电子版汇总材料发送至邮箱517624841@qq.com。
(三)复审公示
3月19日前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负责一次性求职补贴复审工作,在“一次性求职补贴高校审核系统”上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,并将复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(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监督电话:84278812、88360286转8616)。公示结束后,学校将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名单上报西安市人社局复审。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名单最终以西安市人社局复审结果为准。
(四)资金拨付
经市财政局复核后,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(分配)至学校专项账户。
(五)补贴发放
学校将于收到拨款后10个工作日内,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补贴依据“自愿申请、公开公正、分级管理、专款专用”的原则申领,同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四条规定,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、津贴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(二)做好宣传引导,有序组织申报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,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进行补贴申报,并做好集中初审、公示及汇总申报工作,做到组织有序、工作透明、材料规范、报送及时,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加强工作监督,确保资金安全。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要求,把好审核关,对于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,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。对虚报、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,一经查实,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任何就业补贴,且个人信息会上传征信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(联系人:张曼雪 029-84278812 029-81676271)
附件:1.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
证明
2.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
3.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
4.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
学生工作部(处)
2025年3月12日